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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殷XX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操作未取得牌证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发布时间:2024-09-04 20:33:28 来源: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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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XX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操作

未取得牌证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2024年7月2日奇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殷XX在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台无牌,型号为ZV28装载机在奇台县半截沟镇某路段上道路行驶。当事人殷XX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所操作的装载机未取得牌证,并擅自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