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奇台县行政执法监测点和社会监督员(第二批)的公告
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通过行政执法监测点和社会监督员反映我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促进我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对我县设立的(第二批)行政执法监测点和社会监督员予以公示,面向全县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日(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奇台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994-7211271
传 真:0994-7213919
附件:奇台县行政执法监测点和社会监督员名单(第二批)
奇台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
行政执法监测点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奇台县鑫龙砂厂
2.奇台县龙鑫众诚物流有限公司
3.九圣禾农业发展奇台有限公司
4.奇台县众鑫和牧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刘文庆 采砂制砂业经营管理人员
2.杨作栋 危险货物运输业经营管理人员
3.惠敬东 小麦、玉米生产加工业经营管理人员
4.唐 刚 牛羊定点屠宰,肉类分割销售业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