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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2023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8 11:49:38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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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级下达奇台县2023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6万元,按照《关于奇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 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州本级衔接资金

其他资金

责任 单位

绩效目标

1

奇台县2023年(州本级)末级渠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奇台县碧流河镇、老奇台、半截沟镇等乡镇。

改建流量0.8-1.5m3/s斗渠11.437公里,及渠系配套设施建设。

676

676

0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完成后,完善农村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灌溉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着较好的社会和环保效益。

合计

676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下达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昌吉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2515261

奇台县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10721

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奇台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