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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1 10:50:46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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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级提前下达奇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1万元,按照《关于奇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1万元自筹资金215.5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 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中央衔接资金

其他资金

责任 单位

绩效目标

1

奇台县农产品加工仓储建设项目

县食品产业园区

新建日处理1000吨烘干塔一座、库容1万吨标准仓储库房1栋、库容5000吨标准仓储库房4栋(含分拣厂房)及器材棚、消防水池、晾晒场、道路、地面硬化、室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购置安装地磅、配套农产品烘干和加工包装等设备。

3026.56

2811

215.56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建成后,由县农牧投资公司具体负责经营,通过资产折股量化到吉布库镇、半截沟镇、碧流河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带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合计

2811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昌吉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2515261

奇台县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10721

附件:奇台县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表.xls

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奇台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