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提前下达奇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1万元,按照《关于奇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1万元,自筹资金215.5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实施 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
中央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 |
责任 单位 |
绩效目标 |
1 |
奇台县农产品加工仓储建设项目 |
县食品产业园区 |
新建日处理1000吨烘干塔一座、库容1万吨标准仓储库房1栋、库容5000吨标准仓储库房4栋(含分拣厂房)及器材棚、消防水池、晾晒场、道路、地面硬化、室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购置安装地磅、配套农产品烘干和加工包装等设备。 |
3026.56 |
2811 |
215.56 |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建成后,由县农牧投资公司具体负责经营,通过资产折股量化到吉布库镇、半截沟镇、碧流河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带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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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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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昌吉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2515261
奇台县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10721
附件:奇台县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表.xls
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奇台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