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镇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让群众住上抗震房,增强人民群众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乡村面貌。规范“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现对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一般户)援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具有本地农村户籍,现有住房不抗震或面积功能不达标,自愿申请建房,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审核,确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农牧户。
同时,以下人员也应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一是建房户申请建房具有农村户籍,建房后由于种种原因,其本人或家人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二是财政供养的教师、乡镇站所干部等人员,其家庭其他成员均具有农村户籍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现有农村宅基地且在城镇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三是建房户祖辈以务农为生,生活较为贫困,村委会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将其纳入民兵、工役、民间艺人等享受国家补贴,转为非农户籍的。
补助标准:每户补助2.85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补助1.85万元/户,福州援疆补助1万元/户。
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19年建设任务24户,本批次根据资金到位及建房进度情况,发放5个村 11户补助资金元(1万元/户),其中: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0元,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镇安居富民办(项目主管单位)
主要负责人:吴建军
经 办 人:王福强
3.奇台县农商银行三个庄子支行
主要负责人:张 真
3.各村安居富民工作责任干部
青 年 村: 李瑞成
三个庄子村: 罗继德
马 莲 滩村: 甘为林
双 涝 坝村: 卢嘉?
土 圆 仓村: 运启军
奇台县三个庄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