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奇台县人民政府奇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经我镇按照新政办发【2019】85号《关于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通知》要求,对以下村民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审核、公示研判,确认以下村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经研究,拟同意纳入医疗救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姓名:王菊兰,性别:女,民族:汉族,家庭住址:老奇台镇榆树沟村
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月12日至1月19日止。
监督电话:0994-7300622
老奇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