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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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老奇台镇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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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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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 |
张贤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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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基本情况 |
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老奇台镇北街, 法定代表人:张贤志,男,59岁,1963年10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为320621196310******,户籍地: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葛家桥村,以前无违法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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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内容 |
1、未设置消防车道与登高消防车作业面,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1条规定; 2、该厂房面粉碾磨部分与包装车间未做防火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3条规定; 3、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部位未设置防爆型电气设备,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2条规定;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规定; 5、厂房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重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规定。 6、该场所设置的双电源备电未接线,符合《重大火灾隐患 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6.3条规定。 7、该场所设置的防烟楼梯间未安装送风机,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规定。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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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 隐患部位 |
生产车间 |
集体讨论/ 专家论证 |
集体讨论 |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时间 |
2022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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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督办政府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挂牌督办时间 |
2022.8.18 |
公示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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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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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的 消防部门 |
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行业系统 主管部门 |
奇台县老奇台镇人民政府、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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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整改 责任书情况 |
□已签 √未签订 |
政府督办 责任人 |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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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队 督办人 |
郭斌 |
大 队 督办人 |
孙艺鹏、杨超 |
单位整改 责任人 |
张贤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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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
2022年10月12日 |
销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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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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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
政府及消防部门采取的整改举措 |
一是明确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单位的法人为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是奇台县人民政府对该场所进行挂牌督办,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当地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积极督促该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是消防救援大队要对该单位整改的问题进行服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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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进 度安排 |
1、2022年8月12日针对提出的问题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 2、2022年8月15日聘请第三方消防施工方、土地建设施工方进入现场实地勘察并指定施工方案。 3、2022年8月16日-20日开会研究整改投资预算。 4、2022年8月22日第三方施工方已将预算报价上报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预计2022年8月25日进场施工,2022年10月10日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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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 |
1、2022年8月12日,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2、2022年8月12日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消防违法行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022年8月15日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临时查封决定书前集体议案,并于同日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进行查封。 4、2022年8月15日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重大隐患的集体议案,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奇台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5、2022年8月18日奇台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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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 取的防 范措施 |
1、2022年8月12日检查后发现隐患该单位立即开会研究整改方案投入资金、联系施工方。 2、增大厂区防火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制度。 4、厂区内配备灭火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