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台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3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结合实际,我局起草拟定了《奇台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25日-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994-7240087
地址:奇台县健康路自然资源局
反馈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月25日10:00-14:00、15:30-19:30
附件:《奇台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