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7-12月) |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立案时间 | 处理决定 履行时间 | 决定履行情况 | 处理结果 | |
| 1 | 奇市监处罚〔2025〕31号 | 奇台县第六中学涉嫌未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违法案 |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 | 2025.4.10 | 2025.6.26 | 主动履行 | 警告 | |
| 2 | 奇市监处罚〔2025〕30号 | 奇台县第三中学涉嫌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2025.4.10 | 2025.7.1 | 主动履行 | 罚款5000元。 | |
| 3 | 奇市监处罚[2025]33号 | 新疆新粮华麦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违法案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2025.4.16 | 2025.7.14 | 主动履行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整 | |
| 4 | 奇市监处罚〔2022〕85号 | 奇台县惠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022.7.15 | 2023.1.5 | 主动履行 | 对奇台县惠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奇)市监罚字〔2022〕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期后当事人未缴纳罚款,我局于2023年7月6日向当事人下发(奇)市监罚催〔2022〕85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当事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当事人到期后仍未缴纳罚款,我局于2023年8月8日向奇台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奇台县人民法院(2023)新2325行审4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奇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未发现当事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4年12月13日作出(2024)新2325执1958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建议依据(2024)新2325执1958号执行裁定书,予以结案。 | |
| 5 | 奇市监处罚〔2025〕39号 | 奇台县疆域川奇餐饮店涉嫌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5.16 | 2025.06.26 | 主动履行 | 1、没收销售的凉拌海蜇(自制)违法所得308.8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
| 6 | 奇市监不罚[2025]34号 | 奇台县七户乡白云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案 | 依据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违法行为类型5;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4.29 | 2025.07.01 | 主动履行 | 不予行政处罚 | |
| 7 | 奇市监不罚〔 2025〕 50 号 | 奇台县小刘蔬菜批发部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 2025.06.03 | 2025.07.08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8 | 奇市监不罚〔 2025〕58号 | 奇台县富轩购物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6.17 | 2025.07.2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9 | 奇 市监不罚〔 2025〕 59 号 | 奇台县利友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6.23 | 2025.07.2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10 | 奇 市监不罚〔 2025〕 60 号 | 奇台县同心佰宝百货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6.24 | 2025.07.2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11 | 奇市监不罚〔2025〕47号 | 张国锁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5.28 | 2025.07.2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12 | 奇市监处罚〔2025〕88号 | 奇台县三粮烧烤春秋楼店(马英云)涉嫌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2025.07.01 | 2025.07.28 | 主动履行 | 对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13 | 奇市监不罚〔2025〕84号 | 奇台县李斌美美购物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7.18 | 2025.08.06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14 | 奇市监不罚〔2025〕70号 | 奇台县天香粮油面食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6.03 | 2025.07.2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15 | 奇市监不罚〔2025〕36号 | 奇台县萨福坛康复中心(阿不来提·沙塔尔)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预包装食品的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之规定。 | 2025.5.7 | 2025.7.8 | 主动履行 | 不予行政处罚 | |
| 16 | 奇市监处罚〔2025〕53号 | 昌吉州恒安气瓶检验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的违法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 | 2025.6.12 | 2025.8.11 | 主动履行 | 罚款50000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伟罚款5000元、直接责任人员王海刚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合计60000元。 | |
| 17 | 奇市监处罚〔2025〕28号 | 新疆麦子之乡食品生产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3.27 | 2025.7.15 | 主动履行 | 1.对当事人未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新疆滚辣皮子黄面(生干面制品)82件。3.对当事人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 |
| 18 | 奇市监处罚〔2025〕51号 | 奇台县沙棘花榨油厂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法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2025.6.11 | 2025.8.7 | 主动履行 | 1.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罚款5000元。 | |
| 19 | 奇市监处罚〔2025〕80号 | 奇台县兴达糕点行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2025.7.14 | 2025.8.11 | 主动履行 | 1.对当事人未保存食品添加剂供货方许可证及票据的行为给予警告。2.罚款5000元。 | |
| 20 | 奇市监处罚【2025】42号 | 新疆万盛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五八分店质量负责人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案 |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三)项之规定。 | 2025.5.14 | 2025.8.11 | 主动履行 | 罚款5000元 | |
| 21 | 奇市监处罚[2025]40号 | 奇台县奇兴水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的饮用冷水水表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 2025.5.15 | 2025.7.23 | 主动履行 | 1.没收编号为242480201733的饮用冷水水表1块;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
| 22 | 奇市监处罚[2025]45号 | 奇台县天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和超过检定周期的电能表案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2025.5.23 | 2025.7.21 | 主动履行 | 罚款人民币800元整。 | |
| 23 | 奇市监处罚〔2025〕 55号 | 奇台县万村千香平价超市(吴晓玲)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2025.06.07 | 2025.07.29 | 主动履行 | 1.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给予警告;2.没收当事人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汾酒”牌注册商标标识的“清香纯正汾酒”,酒精度53%VOL(净含量/规格:475mL生产日期:2018年6月13日)、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114118200634,生产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共计4瓶。品名为:“青花汾酒”,酒精度53%VOL(净含量/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1年2月18日)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14118200634,生产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瓶,共计6瓶。 3.罚款5000元。 | |
| 24 | 奇市监不罚〔2025〕61号 | 奇台县密果水果批发中心(张丁)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2025.06.13 | 2025.07.29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25 | 奇市监处罚〔2025〕66号 | 奇台县冰冰酱冷饮店(吴佳辉)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6.27 | 2025.08.07 | 主动履行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
| 26 | 奇市监不罚〔 2025〕71号 | 奇台县喜美滋超市(朱军)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7.08 | 2025.08.14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27 | 奇市监不罚〔 2025〕72号 | 奇台县喜滋滋生鲜超市(张帅)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8.07 | 2025.08.14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28 | 奇市监不罚〔 2025〕73号 | 奇台县有家超市(甄亚娟)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2025.07.08 | 2025.08.14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29 | 奇市监不罚〔 2025〕 74 号 | 奇台县金华秋菊蔬菜批发总汇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7.09 | 2025.08.20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30 | 奇市监不罚〔2025〕 77 号 | 奇台县鑫捷源水果经营部(张兴荣)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7.11 | 2025.08.18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31 | 奇市监处罚〔2025〕87号 | 奇台县小青姐杂粮馍馍店涉嫌经营篡改日期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6.12 | 2025.09.0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32 | 奇市监不罚〔2025〕 94 号 | 奇台县袁德财水果批发部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8.04 | 2025.09.16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33 | 奇市监处罚〔2025〕64号 | 奇台县天琦聚拢鲜蛋批发商行涉嫌经营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违法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6.11 | 2025.09.11 | 主动履行 | 对当事人经营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34 | 奇市监处罚〔2025〕43号 | 奇台县兴昌药品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案 |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2025.5.19 | 2025.9.11 | 主动履行 | 罚款5000元 | |
| 35 | 奇市监不罚〔2025〕82号 | 奇台县三江景源超市(陈世权)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7.15 | 2025.9.15 | 主动履行 | 不予行政处罚 | |
| 36 | 奇市监处罚〔2025〕56号 | 奇台县三兄弟度假村(赵玉贵)未制定并实施原材料控制要求案违法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 | 2025.6.13 | 2025.9.12 | 主动履行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37 | 奇市监不罚〔2025〕94 号 | 奇台县袁德财水果批发部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8.04 | 2025.09.14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38 | 奇市监处罚〔2025〕64 号 | 奇台县天琦聚拢鲜蛋批发商行经营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6.11 | 2025.09.22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39 | 奇市监处罚〔2025〕67 号 | 奇台县花姐(高年华)手工勺子面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7.01 | 2025.10.11 | 主动履行 | 1.没收违法所得18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018元。 | |
| 40 | 奇市监处罚〔2025〕78 号 | 奇台县马燕烧烤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7.13 | 2025.10.11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 |
| 41 | 奇市监处罚〔2025〕27 号 | 奇台县壹品坊牛肉面馆(伊晓峰)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3.25 | 2025.10.14 | 主动履行 | 1.没收违法所得14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42 | 奇市监不罚〔2025〕90 号 | 奇台县畅刘菇行(陈清玲)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行为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7.22 | 2025.10.23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43 | 奇市监处罚〔2025〕98 号 | 奇台县疆味缘(王旦烧烤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8.08 | 2025.10.24 | 主动履行 | 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天福源牌复配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 配方3(柠檬色)1瓶;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00元; 3.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合计:5600元。 | |
| 44 | 奇市监不罚〔2025〕112 号 | 奇台县家乐蔬菜水果店(陈丽梅)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10.11 | 2025.10.24 | 主动履行 | 决定免于行政处罚 | |
| 45 | 奇市监处罚〔2025〕99 号 | 奇台县天尚香驴肉馆(张良仁)经营掺假参杂的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8.19 | 2025.10.28 | 主动履行 | 1.没收掺假掺杂的驴肉9.818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3818.2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罚款金额合计8818.2元。 | |
| 46 | 奇市监不罚〔2025〕110 号 | 奇台县正旺蔬菜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10.09 | 2025.12.01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47 | 奇市监不罚〔2025〕108 号 | 奇台县金华秋菊蔬菜批发总汇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9.26 | 2025.12.01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48 | 奇市监不罚〔2025〕107 号 | 奇台县奇台县徐志兵蔬菜批发部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 2025.09.26 | 2025.12.04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49 | 奇市监不罚〔2025〕115 号 | 奇台县沈青山蔬菜批发部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10.17 | 2025.12.0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50 | 奇市监处罚〔2025〕102 号 | 姚劲榕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9.12 | 2025.11.14 | 主动履行 | 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1265元30%的罚款3379.5元(叁仟叁佰柒拾玖元伍角)。 | |
| 51 | 奇市监不罚〔2025〕120 号 | 奇台县小刘蔬菜批发部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11.03 | 2025.12.0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52 | 奇市监处罚〔2025〕111 号 | 奇台县庭都牛氏烧烤店(牛国忠)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2025.10.11 | 2025.11.12 | 主动履行 | 1.警告;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00元; 3.处以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合计:5100元。 | |
| 53 | 奇市监不罚〔2025〕128 号 | 奇台县老金商店在经营活动中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11.18 | 2025.12.05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54 | 奇市监不罚〔2025〕101 号 | 奇台县金得利名烟名酒名茶店(毕金刚)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9.04 | 2025.12.02 | 主动履行 | 免于行政处罚 | |
| 55 | 奇市监处罚〔2025〕121 号 | 奇台县姐娣两砂锅土豆粉(李新岩)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025.11.05 | 2025.09.09 | 主动履行 | 1.警告; 2.罚款5000元。 | |
| 56 | 奇市监处罚〔2025〕79 号 | 奇台县富鑫油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2025.07.14 | 2025.08.20 | 主动履行 | 罚款5000元 | |
| 57 | 奇市监处罚〔2025〕56 号 | 奇台县三兄弟度假村(赵玉贵)未制定并实施原材料控制要求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 | 2025.06.13 | 2025.09.16 | 主动履行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 58 | 奇市监处罚〔2025〕85 号 | 奇台县疆遇食府(杨继荣)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未对餐具使用前洗净、未对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工具分开放置和使用、未对经过初加工的食品做好防护,防止污染、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第(十三)项之规定 | 2025.07.17 | 2525.09.29 | 主动履行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
| 59 | 奇市监不罚〔2025〕82 号 | 奇台县三江景源超市(陈世权)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7.15 | 2025.09.15 | 主动履行 | 不予行政处罚 | |
| 60 | 奇市监不罚〔2025〕125 号 | 奇台县老奇台宇裕超市(郭建福)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案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025.11.11 | 2025.12.01 | 主动履行 | 不予行政处罚 | |
| 61 | 奇市监处罚〔2025〕52 号 | 奇台县文民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2025.06.12 | 2025.12.02 | 主动履行 | 1.警告; 2.没收当事人“伊力牌®伊力老窖酒(酒精度:52%vol 净含量:500ml,生产批号:20210116-161910508),生产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瓶;品名为:伊力牌®伊力老窖酒(酒精度46%vol 净含量:250ml,生产批 号:20190228-844812001),生产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5瓶; 3.罚款5000元。 | |
| 62 | 奇市监处罚〔2025〕104 号 | 奇台县颐仁堂医药零售连锁第五十三加盟店经营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经营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025.09.18 | 2025.12.12 | 主动履行 | 1.对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1万; 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3.对未明码标价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
| 63 | 奇市监处罚〔2025〕105 号 | 奇台县亚欣环保有限公司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销售记录制度案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2025.09.26 | 2025.11.12 | 主动履行 | 警告 | |
| 64 | 奇市监处罚〔2025〕46 号 | 奇台县恩康养老服务中心未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和贮存散装食品未在贮存位置标明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2025.05.20 | 2025.09.11 | 主动履行 | 1.对未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2.对贮存散装食品未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
| 65 | 奇市监处罚〔2025〕106 号 | 奇台县仇氏粉条加工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包装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9.28 | 2025.11.12 | 主动履行 | 1.警告; 2.罚款5000元 | |
| 66 | 奇市监处罚〔2025〕76 号 | 奇台县苏来曼酸奶加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2025.07.10 | 2025.08.14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10000元 | |
| 67 | 奇市监处罚〔2025〕95 号 | 奇台县马飞畜产品加工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8.11 | 2025.09.12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5000 | |
| 68 | 奇市监处罚〔2025〕22 号 | 刘亮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03.11 | 2025.04.01 | 主动履行 | 1.没收侵权商品35瓶润滑油; 2.处以罚款9000元。 | |
| 69 | 奇市监处罚〔2025〕81 号 | 奇台县百健保健养生馆向消费者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 2025.07.04 | 2025.09.16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3300元 | |
| 70 | 奇市监处罚〔2025〕68 号 | 奇台县创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案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2025.07.01 | 2025.09.25 | 主动履行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整。 | |
| 71 | 奇市监处罚〔2025〕92 号 | 奇台县巨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和超过检定周期的电能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 2025.08.04 | 2025.10.30 | 主动履行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元整。 | |
| 72 | 奇市监处罚〔2025〕97 号 | 新疆金都面粉有限公司生产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小麦粉案 |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 2025.08.13 | 2025.11.9 | 主动履行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整。 | |
| 73 | 奇市监处罚〔2025〕93 号 | 奇台县乐途酒店管理服务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025.08.05 | 2025.10.16 | 主动履行 | 处以罚款10000元 | |
| 74 | 奇市监处罚〔2025〕54 号 | 新疆天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 2025.06.12 | 2025.10.30 | 主动履行 | 1.对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1566元,并处罚款3000元; 2.对当事人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7566元。 | |
| 75 | 奇市监处罚〔2025〕23 号 | 奇台县德吉堂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处方审核及指导合理用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三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 2025.03.20 | 2025.09.16 | 主动履行 | 1.没收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所获收入54000元; 2.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人民币5400元; 3.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5,9400元(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 | |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7-12月)
索引号:QT023/2026-000002
发布时间:2026-01-12 16:22:46
来源: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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