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第四中学:
经奇台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李清华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校长,聘期三年(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聘任瞿江月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含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宾文同志奇台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杨健同志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 索引号 | QT001/2020-000071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 文号 | 奇政任〔2020〕1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称 | 关于李清华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索引号 | QT001/2020-000071 |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 文号 | 奇政任〔2020〕12号 |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称 | 关于李清华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奇台县第四中学:
经奇台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李清华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校长,聘期三年(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聘任瞿江月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含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宾文同志奇台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杨健同志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