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药政科教科(行政审批科、中医药管理科)
机构名称 | 医政药政科教科(行政审批科、中医药管理科) |
科室领导 | 何 娇 |
办公电话 | 0994-7210033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和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定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促进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住院医师、专业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执业注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