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我县2023年度上半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昌州财社〔2019〕10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提交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申请资料已审核完毕。按照个人创业成功的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以户为单位)稳定经营期间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给予一次性最高6000元的房租补贴,实际支付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的奖励标准,现为符合补贴条件的杨子凡等5人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房租补贴3万元,合计8万元(捌万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3日-7月9日,公示期为五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0994-7240080
附件:2023年度上半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享受人员花名册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