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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称重、停车和卸货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17:59:51 来源:本单位制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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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称重、停车和卸货场地的公告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奇台县治超工作和公路保护需要,决定设置和启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称重、停车和卸货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7月8日上午10时。

二、设置地点

1、G335国道K3000+900米(五家渠奇台农场大奇公正计量服务站),联系人:刘*,电话:18909942224

2、S228省道K338+300米(奇台县鲁新煤炭销售部),联系人:姚**,电话:13579642184

3、X163K3+600米,G7高速老奇台收费站附近,(奇台县丰运物流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许**,电话:19190104888

三、处理程序及办法

1、车辆称重:执法部门指挥涉嫌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进行称重,当事人应当全力配合。

2、卸载货物保管:经检测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当事人应当自行将超出限载吨位的货物卸载至卸载场地内,卸载的货物由检测点保管。

3、停车场地保管:经检测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车辆,在证据保存期间,当事人应当将违法车辆停至停车场地指定位置,违法车辆在证据登记保存期间由停车场地保管。

四、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

奇台县东关街125号,奇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科),联系电话:0994-7245368。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