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市监〔2019〕2号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所属各所、队、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县局研究制定了《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市场
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工商局年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公示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强化工作部署,紧盯目标任务,推进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确保企业年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二是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力争把年报公示的要求逐户告知市场主体,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三是通过年报申报,加强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使企业相关信息更加透明,为全社会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机制保障,以达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效果,切实落实“宽进严管”要求。
二、加强年报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伟国,副组长:赵军,成员由相关科室、队、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
三、年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市场主体年报范围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在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五、工作职责
(一)科、室、队、所职责:
1、综合业务科职责:
(1)制定2018年年报工作实施方案和通知。
(2)采取电视、政府网站、DM广告、QQ、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
(3)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年报率不低于上年度。
(4)开展清理吊销僵尸企业工作,对未依法按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掌握年报公示工作进度,督促、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所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
2、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1)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奇台县境内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工作。
(2)市场监督管理所将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责任到人,要摸清个体工商户年报基数,依法依规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的清理工作。
(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不低于上年度。
(4)对未依法按时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要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标注经营异常状态。
(5)协助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
3、相关其他科、队职责:
1、相关其他科、队在各自监管范围内督促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工作;
2、利用市场主体登记、“1231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以及食品、药品、质量、计量、特检等领域市场检查,加大宣传并督促年报;
3、利用会议、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提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意识,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年报公示指导。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年报工作宣传力度;二是发挥企业联络员在企业年报公示及企业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加大年报公示指导;要求负责年报公示工作人员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申报过程中咨询和解答。
(三)要层层落实、压实责任,责任落实科、所、落实到人,提高年报率。
(四)要落实信息定期报送制度。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期间,要继续坚持年报动态月报制度,每月的年报工作情况由综合业务科负责按时上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