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奇台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奇台县人民政府和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奇台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奇台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奇台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亲自进行督促检查的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根据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搜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六)协助奇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奇台县人民政府处理的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奇台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奇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奇台县政府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奇台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奇台县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承办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对奇台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奇台县人民政府及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奇台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奇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
(十一)指导奇台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奇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总结交流奇台县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纠正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理奇台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依法审查奇台县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依法审查和确认奇台县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奇台县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
(十三)承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职责;组织指导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配合纪检、监察和安全保密部门检查外事及安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魁星东街1369号
联系电话:0994-7211204
负责人:王德伟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