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行业主管部门,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企业:
为弘扬工匠精神,锻造技能人才,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自治州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昌吉州第十六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竞赛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为主题,着力提高竞赛质量,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推广竞赛成果,完善竞赛制度,加强竞赛选拔体系建设,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昌吉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总工会
昌吉州妇联
昌吉州教育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炳炬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刘 强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俞忠山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迟文辉 州总工会主席
李 明 州教育局局长
王作昌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国凡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黄 兵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林文华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书记
骞军生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志坚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宋鸣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科科长
李万林 州教育局成人职业教育科科长
吕丽娟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徐德利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副主任
张碧珠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转科科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组织、协调、宣传及安全保障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文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承办单位抽调。
(二)本次大赛设立昌吉市、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赛区,由昌吉市、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承办各赛区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州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比赛组织实施工作。
四、竞赛规格、竞赛项目(工种)及方式
竞赛规格:自治区二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项目(工种):
昌吉市赛区: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维修电工、电焊工、汽车维修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区:多功能行车、挖掘机驾驶员、铝电解工、锅炉操作工(集控运行)。
行业竞赛:家政服务员(州妇联)、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州经信委)、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竞赛(州教育局)
竞赛方式:以实际操作为主,附加理论知识考试,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题库中随机抽取。各赛区参赛人员成绩实际操作占70%、理论知识考试占30%,按照相应权重核算后相加得出决赛最终成绩。行业竞赛实施方案、竞赛时间以及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占比由主办竞赛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五、参赛人员条件及范围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满18周岁(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竞赛年龄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3、企业在职职工、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的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4、历届大赛中获得自治州“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在参赛人员范围内。行业竞赛参赛条件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六、报名参赛方法
报名参赛按照属地原则,参赛人员填写《昌吉州第十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参加初赛。经过初赛选拔后,每个县市每个工种推荐3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并填写《昌吉州第十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花名册》(附件二),连同报名表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报各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名册和报名表同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报名方式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名阶段(9月15日前)。各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积极引导辖区内符合参赛条件并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的企业职工、社会各类人员报名参赛。
(二)初赛阶段(9月22日前)。各县(市、开发区)要成立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自行组织好各工种初赛活动,通过严格的初赛选拔出优秀的选手参加全州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各县市要协调当地媒体,对初赛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对初赛过程要留取视频资料。
(三)总决赛阶段(9月30日前,具体时间待定)。各县(市、开发区)通过初赛选拔后,以县(市、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全州总决赛。全州总决赛将分赛区在昌吉市和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
八、奖项设置
(一)每个竞赛项目(工种)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获奖选手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纳入自治州高技能人才库,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庭州工匠”称号。
(二)行业竞赛奖金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州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从职业技能竞赛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三)设置组织奖两名,奖金各6000元。行业竞赛组织奖设置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州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从职业技能竞赛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九、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辖区内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选拔、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县(市、开发区)要于9月23日前按照赛区,将竞赛选手报名表、竞赛选手花名册、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寸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分别上报昌吉市、准东人社局。
(三)所有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入场参赛,发现替赛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选手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四)行业竞赛组织报名、竞赛等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永强,办公室电话,2206024;邮箱:614538070@qq.com。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吕丽娟,办公室电话,6738160;邮箱:1171924083@qq.com。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碧珠,办公室电话,2207666;邮箱:465724711@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
昌吉州第十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文化程度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工 种 | 技术等级 | ||||
身份证号 | 工作年限 | |||||
简历及获奖情况 |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县市人社部门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州竞赛委员会审核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昌吉州第十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填报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领队/参赛选手) | 参赛项目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