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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2:43:51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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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T024/2021-0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文号 昌州安办字〔2020〕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QT024/2021-0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文号 昌州安办字〔2020〕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当前,春耕生产和春季旅游已进入旺季,“清明节”、“五一节”将至,野外用火四个高峰接连而至,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最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6 号)及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森防发明电〔2020〕2号)有关要求,决定在自治州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昌吉州安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自治州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游人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暴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三、行动方式

以县市(园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国有林管理局(分局)对辖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森林草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州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四、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防火期内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用火监管不到位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

(三)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计划烧除、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游人用火。重点治理旅友违规进山、违规携带火种、违规用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区等林区经营单位专项森林防火资金、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管理流于形式,游客车辆未集中存放等问题;pan>

(五)宣传教育。重点治理未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传单、横幅、标语、警示语等手段进行护林防火宣传问题;旅行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不到位问题;林牧区通道、重点地段、进出路口、林区、牧区与田间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防火宣传牌、提示牌问题;村镇路口未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约、入山下地用火管理、扫墓祭祀等规定问题。</span>

(六)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野外烧烤、野外露营等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等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草区是否设立火源检查点、检查卡、观察哨、?望哨(台)及工作运行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治理。

五、治理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加强巡查监管。落实国有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军事用地、旅游景区、坟地墓区、林内施工单位、可燃物清理等主体责任,加强盯守监管措施不具体不落实不放过,巡查监管不明确不到位不放过。严格落实各地护林防火站、草原防火站守护职责,不断提升早发现、早处置火情的能力,严防火情发生

(二)强化制度落实,依法规范用火加快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演练。落实林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落实国有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天山天池、江布拉克、玛纳斯湿地公园、木垒胡杨林、昌吉胡杨林等景区要精心筹划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半专业化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防灭火装备器材日常维护检查、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强化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应急联动措施。先期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设置防火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强化火案查处,提高面上威慑。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加强边境火灾防控,快速处置边境火情密切关注境外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强化边境森林草原火灾阻隔系统建设,有效防止外火入境,迅速做好堵截扑救。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各县市(园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做到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应急管理部门要综合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快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响应措施,强化预案实战演练,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到发生火情快速反应。林草部门严格落实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开展防火巡护,防火宣传,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控,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督促指导加强各地护林防火站、草原站及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灾。公安机关要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完善火灾接处警机制,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履行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职责,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害。要坚决制止、从重处罚森林草原内随意烧荒、焚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坚决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信号,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野外用火安全。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垃圾等春季农村烧荒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农用火宣传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非法贩卖孔明灯、香烛、纸钱等非法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整治。民政部门要指导林区、林区边缘的公墓经营业主加强管理,做好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文明祭奠,防止因祭奠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旅游部门要做好游客在旅游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等工作。pan>交通、公路、铁路部门要负责做好道班人员以及乘客的防火宣传教育,在公路、铁路沿线的森林草原火灾危险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避免人为引发森林火灾。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加强依法治火。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火灾成因,摸清当地火情规律,找准根本问题,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切实做到依法治火、依法管火。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出现应付填报表格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因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治理行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对照专项行动治理内容,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在弄清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 4 月3日前报送,5 月 10 日前报送工作动态和情况统计表,6 月 1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马肃

附件:全州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略)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