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奇台县党委
奇台县人大
奇台县政府
奇台县政协
首页 | 走进奇台 | 奇台信息 | 政务公开 | 党政领导 | 县长信箱 | 招商引资 | 经济发展 | 科技兴县 | 依法行政 | 奇台旅游 | 服务市民 | 建议
机构职责
法律法规
新疆奇台县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是奇台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在奇台县县长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办事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奇台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工作机构: 奇台县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奇台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电话:0994-7217027 传真:0994-7211653 电邮:qtx7217027@126.com 中共奇台县委员会、奇台县人民政府主办 奇台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新ICP备05001401号 昌吉州党政机关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奇台县信息化办公室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