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 (区22号)验收合格意见的公示
奇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
(区22号)验收合格意见的公示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扎实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区22号)销号工作,根据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销号制度》文件要求,现对昌吉州非法机井达2085眼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昌吉州奇台县非法机井达118眼
二、整改责任单位
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各时间段汇总整改情况,2018年3月开展非法井整治工作等,6月30日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区22号)昌吉州奇台县非法机井118眼发证工作。2018年6月20日奇台县组织水利、乡(镇)等部门进行了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整改清单附后)。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奇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8日,共七天。
受理部门:奇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94-7212438 邮编:831800
联系地址:奇台县环保局
奇台县环保局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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